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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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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对姬偃似乎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一晃眼,当年的两个孩子都长大了。

    陵越长成了一名不苟言笑,正直重义,磊落慧明的好男人,呃,应该是大好青年。而且,越来越像紫胤真人,就连说话的口吻和语气也多半像他。

    至于……百里屠苏,曾经的韩云溪,太子长琴的转世则长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少年。比小时候刚来天墉城时还要沉默寡言。这些年来,因他体内带有浓重的煞气,无法和任何人过于亲密之故,紫胤真人便不让他与其他弟子有过多的接触,就连与陵越过招也不答应。

    不答应的原因嘛,姬偃很清楚,因为百里屠苏在剑术方面极具天赋,加上幼年所遭之变,使得他在练剑时比常人还要刻苦,刻苦到近于苛刻的地步。刚开始的那两年,姬偃真的是打心眼里心疼他,每次替他擦拭伤口的时候都让他学会善待自己,可那孩子倔啊,无论姬偃说什么,依旧对自己狠到没朋友,若是姬偃来劝了,他便用自己的理由将姬偃准备说的话堵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说他练剑是为了保护重要的人,为了不让那样的惨事再度发生。

    他说他定要寻到灭族的仇人,替他的族人们和娘亲报仇。

    他说……

    他说的每句话姬偃都懂,道理她当然是懂的,可她却舍不得他如此苦难。上一世她嫁于东方清后的那两日,她可是将对方放在心尖上疼的。这一世,面对背负着家仇族恨的孩子,她却不知如何是好。

    乌蒙灵谷……那些人的尸体,那些人死时的模样,就像一张张招魂幡……想忘也忘不了。她作为外人,也觉着灭族什么的太残忍了。就像她那个世界,她太奶奶那个时代,太阳国坑杀她华国南区几十万普通老百姓一样,纵使没有身在那个年代,依旧气氛不已。

    这些年来,姬偃已渐渐不把百里屠苏当做东方清来看待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竟真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来看待,而非对象。而百里屠苏待她也的确跟对待他亲生母亲一样尊敬。

    红玉曾问她这样好吗?她说挺好的。

    是挺好的。

    刚开始的那一年,她的确很想将与东方清的事和承诺说与他听,可看着孩子那双黑溜溜又正直的眼眸,她又觉得上辈子的事着实没必要说与这一世的他来听。说了,又能如何?他都不记得了。

    于百里屠苏而言,那不过是别人的过往和经历。

    姬偃早释然,把百里屠苏当儿子,当弟弟一般的看待是真的挺好的。这一世,太子长琴的这一世,姬偃所求不多,只要他健健康康的就好。而且,这一世的他在身负封印和煞气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不一般。

    依稀记得在百里屠苏12岁那年曾与15岁的陵越比过剑,当时执意要百里屠苏拿起焚寂与之一战的是陵越。因为是陵越,所以百里屠苏最后还是拿起了手中焚寂与他比试了一次。这一次,若非她出现得及时,陵越估计就死了。

    早前,姬偃就叮嘱过陵越不得私自与百里屠苏比剑。除她之外,紫胤真人也告诫过陵越。可15岁的陵越毕竟年轻气盛,他私以为比试一次不会怎样的,却不料这一次差点要了他的命。自此以后,百里屠苏除了跟姬偃对招之外,便不再同任何人比过剑。同姬偃比剑是因为姬偃不比常人,再者她也有凶剑在手,就算焚寂再厉害,她的慧蚀也不差。

    而今年,百里屠苏17岁了。

    当年那个才到姬偃腰间的小萝卜头,如今已比她高了。

    在今年,发生了件很蛋疼的事。在姬偃不在期间发生的。而且吧,不得不说今年的百里屠苏有点儿背。发生那件事的时候,三个可以替他辩解的人都特么不在。紫胤真人因之前被魇魅的邪气侵心而不得不去闭关静养。而在同一时间,陵越恰好接到任务下山去镇妖了。也在同一时间,姬偃恰好回了趟青龙镇去见许久未见的禺期。就因为他们三个可以护他的人都不在的缘故,本就在天墉城被当做异类的百里屠苏登时就被别人给诬陷成了杀害同门的混账。

    天墉弟子肇临不知何故被杀,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百里屠苏。天墉城的几位长老也都跟睁眼瞎似的,哦,还有掌门也是一样。整个天墉城,除了软萌的芙蕖,也就是掌门后来收的小弟子外,无人信百里屠苏是无辜的。

    百口莫辩之余,百里屠苏不甘受罚,只好趁夜带上后来养的一只名叫阿翔的海东青离开了天墉城。

    刚下山,百里屠苏就遇上了回来的姬偃。见她一脸惊奇的表情,便将自己被人诬陷之事说给了姬偃听。姬偃一听他所说的前因后果,立马召出慧蚀,带着他御剑离开了天墉城,前往了就近的琴川。

    说大实话,就百里屠苏现在的情况,回去太特么苦逼了,估计还不等紫胤真人出关,他就会被天墉城的那几位长老合力给关进小黑屋,或是把他给解决了,要么就是废了他一身修为把他关进那个禁地。

    思来想去一番,姬偃觉着还是等紫胤真人出关再回去或许还能替百里屠苏洗清这不白冤屈。

    来到琴川,姬偃摸了摸百里屠苏的头,道:“没事,以后就跟着姐,姐带你飞遍全世界。”

    百里屠苏:“……”这么些年的相处,他已经习惯姬偃的说话方式了,别说他了,就连陵越也习惯了姬偃偶尔会蹦出口的奇怪话语。

    摸完百里屠苏的头,姬偃改去摸阿翔的头,道:“阿翔,才多久没见,你怎么瘦了?”天知道阿翔都胖成了一圈,跟个球似的。能对着一只胖成芦花鸡的海东青说瘦,估计也就姬偃了,睁眼说瞎话。

    阿翔昂着头,雄赳赳地叫了一声后,用它的小脑袋蹭着姬偃的手掌。

    若说整个天墉城除了作为主人的百里屠苏之外,阿翔最喜欢的谁,那看来看去也就只有姬偃了。阿翔会胖成一只芦花鸡,其中有一半的功臣是姬偃。姬偃简直把阿翔这只品种高贵的海东青当做她家的哈士奇来养,天天五花肉,不胖……那真是见鬼了。

    百里屠苏也看了眼肩头的阿翔,附和道:“的确,这些天阿翔是瘦了。”

    若红玉和古钧在这儿,一定会说姬偃和百里屠苏睁眼瞎。

    都胖成球了?哪里瘦来着?

    之前,红玉就劝姬偃别把好好的海东青养成一只芦花鸡,岂料姬偃点头说不会的,转头就真把阿翔给养成一只肥而不腻的芦花鸡了。

    而百里屠苏待阿翔也是一顶一的好,一日三餐,喂给阿翔的都是上好的五花肉。若是有一餐没肉,他也会把自己的食物让出给阿翔吃。于是乎,阿翔被喂成了芦花鸡,而百里屠苏自己则精瘦成了翩翩少年……呃,其实也挺好的。

    “咱们去看看有没有上好的五花肉,给阿翔买一块。”

    百里屠苏微蹙眉头,面色有些发窘,道:“阿姐,我,我没钱……”

    姬偃一爪子按上他的肩头,道:“没事,跟着姐走有肉吃,你没钱,姐有钱啊。”作为一名活了N久的老太婆,钱肯定是有的,就算百里屠苏一辈子没钱,她也养得起对方,还有阿翔。

    百里屠苏摇头,道:“不能用阿姐的钱,我,我想办法。”作为一名三观正常的好少年,用妹纸的钱怎么看都像在吃软饭,即便眼前这人是他的阿姐,他打心眼里尊重的家人也不行。

    “哦。”太了解百里屠苏的性子,姬偃觉着没必要在花不花钱上面太过纠结,于是她点点头随了百里屠苏。

    也不知是巧还是命中注定。

    这琴川近些日子发生了一桩事,扰的镇上的人苦不堪言。琴川附近有一个寨子,此寨是山寨,名为翻云寨。翻云寨本为一伙普通山贼盘踞之地,后不知那寨主脑子被什么给糊了,竟四处绑架掳掠活人烹煮。

    现在,整个琴川都人心惶惶的,谁都不敢往雾灵山涧走。因为,大多失踪的人都是从雾灵山涧那失踪的。恰好,这雾灵山涧离翻云寨特别的近。翻云寨之事,官府这边也派了人,可惜这派出去的人基本上都有去无回。久而久之,谁也不敢接这烫手山芋。而官府的官老爷也头疼得恨不得马上辞官把这难办的案子丢给别人。

    这事随着失踪人口的增多,越闹越大,官府无奈,便贴出榜单,求能人异士可上那翻云寨把整个寨子都给端了。

    除了官府这边,琴川几个大户人家也纷纷许下重金,只要把寨子给端了,救了他们失踪的家人,必定奉上千金,以求答谢。

    瞧着在侠义榜接了官府贴出榜单的姬偃,百里屠苏也将自己从苏家那儿拿到的苏姐少爷的画像递给姬偃,道:“苏家说了,只要救下这位叫苏文的大少爷,便以重金答谢。”

    姬偃问道:“有说给多少钱吗?”

    百里屠苏点头,道:“千金。”

    姬偃:“……”卧槽!比官府给得还多,不愧是大户人家!!

    不过官府这张告示竟然她接了,自然不会放过的,有钱不赚是傻瓜。这些年来,她能攒下那么多钱财,多半都是靠接侠义榜的任务赚来的。

    “这下,我们就算在外头浪个一年也不打紧了,阿翔可以天天,一日三餐吃最好的五花肉了!!”

    姬偃很兴奋。

    百里屠苏也有点高兴,他认真点头,道:“阿姐,咱们现在就去翻云寨。”

    “走走走!端端端!!”哎呀,好多钱,ω ̄=

    百里屠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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