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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凌迟张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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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皇后和红娘子的帮助下,李自成的余部投降明朝,吴应熊还在陕西和山西等地进行了土地改革,大西北安定下来,他就屯出手来对付杀人魔王张献忠。

    张献忠,别号“八大王”,与李自成齐名。张献忠也是陕西人,且与李自成同岁,早年当过捕快,后来犯事被除名,于是投军。没想到的是,本想在军中有所作为的张献忠,也因故被开除。就这样,被斩断了“吃皇粮”路子的张献忠走上了“造反”的道路。

    由于受过军事训练,张献忠领导的农民军发展很快,张献忠主要依靠义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等人掌控军队。

    早在1634年,张献忠进攻夔州,就被明朝著名的女将军秦良玉击败。

    1640年,张献忠军被明将左良玉逼入四川,与官军鏖战大半年,各有胜负。后来,迫于形势的张献忠率军进入湖北,并在武昌称王,号称“大西王”。不过,四川古称“天府之国”,张献忠并未放弃,于1644年再次挺进四川,张献忠在四川当过兵,熟悉四川,一支觊觎四川。

    四川,一直以来有天府之国的美誉。在同李自成的大军争夺汉中的战争中失利后,

    崇祯十七年(1644)六月,张献忠就率部攻浮图关。此时,吴应熊早就料到张献忠会攻趁机图谋四川,因阁部督师杨嗣昌刚愎自用,轻敌失策,居然在军旅途中同文士饮酒赋诗,进退无据,吴应熊立即将杨嗣昌撤职查办,并请定西王唐通率军十万,和四川总兵秦良玉的五万人马一起扼守夔州等各处军事要隘失守,并让明帝赐予他们尚方宝剑,节制川蜀各级官员。

    秦良玉,字贞素,四川忠州人,丈夫马千乘是汉伏波将军马援后人,世袭石砫宣抚使,马千乘被害后,因其子马祥麟年幼,秦良玉于是代领夫职。秦良玉率领兄弟秦邦屏、秦民屏先后参加抗击辽东清军、奢崇明之乱、张献忠之乱等战役,战功显赫,被封为二品诰命夫人。

    唐通立即率十万大军前往夔州,见到秦良玉,钦佩不已。秦良玉虽是女将,但身高六尺有余,一身戎装,当时年近七十仍老当益壮,犹如北宋杨门的佘太君在世,令人一看之下,不由得心生敬仰。这样一个大明传奇女将,全家都从军,保家卫国。

    唐通和秦良玉两人密切配合,张献忠曾派一支十万大军入川,意图偷袭衢州,攻击重庆,被秦良玉获知后,让他手下的白杆兵伏兵击溃。白杆兵是秦良玉手下一支最精锐的力量,虽然只有八千人,但每一员士兵都是十里挑一的精锐,战斗力不弱于一支五万大军,就算当年号称天下第一骑兵的满八旗对上白杆兵也有所不如。

    秦良玉为人忠义,张献忠在她眼里就是逆贼,再加上张献忠确实生性残暴,经常滥杀无辜,秦良玉对他痛恨非凡,恨不得立刻绞杀了张献忠,经常想主动出击,击杀张献忠的队伍。

    唐通也久闻张献忠杀人如麻,但是他得到吴应熊的要求,是要坚守衢州等地,阻挡张献忠入川,便下令严防死守,免得四川人呗张献忠屠戮。

    张献忠早在崇祯十六年就已经占领且比较稳定的湖南和江西的袁州、吉安两府,但后来却放弃此两地,率领主力图谋四川。因为张献忠同李自成部义军的关系不好,而崇祯十六年前后的大顺军势如破竹,眼看就要着手实现统一天下的大业。张献忠不打算并入李自成的大顺军,又不甘心向李自成俯首称臣,所以就远离他人的卧榻,另寻出路。至于选择四川,是因为张献忠去过四川,对这一带的地理条件了解;而且四川偏处一隅,北有秦岭,东有三峡,都是易守难攻的天险。蜀中又有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足可立国图存。

    张献忠对四川志在必得,因为唐通和秦良玉坐镇,李自成的大顺朝败亡后,张献忠还没杀入四川。吴应熊收复关中之后,率领十万新军和唐通的大军夹击张献忠的军队。

    这个时候张献忠处于内外交困、举棋不定的境地。明军大举来攻,张献忠一方面知道抵挡不住,另一方面又舍不得丢弃自己所占据的四川部分地盘。

    关键时候,大西军内部发生了刘进忠叛变事件。刘进忠原是大西军骁骑营都督,叛变的原因是他的一名部将叛投了南明,而刘进忠惧怕受到张献忠的严厉惩罚,率部仓皇出逃,同摇黄十三家中的袁韬部合营,向吴应熊投降,引明军进攻大西军。

    张献忠的军队战斗力实际上是比较差的,打大顺军都打不赢,根本不是吴应熊和唐通的对手,不久兵败被俘。在被俘虏之前,张献忠还亲手杀了自己的妻妾和儿子二十余人,自己却准备投降。

    吴应熊允许张献忠的义子李定国等将领投降,却单单不放过张献忠,下令将张献忠押解到CD公开凌迟处死,以彰显人间的正义。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

    “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

    张献忠这个大魔头被凌迟处死,去围观的四川老百姓都高声叫好:“你这杀千刀的贼死囚,忠于该遭到报应了!”

    张献忠行刑的那天,四川万人空巷,有很多人都从遥远的山村赶来看这大恶人罪有应得。

    在刚开始的两个时辰里,完全出乎刽子手意料的是,杀人太多的张献忠不但没有痛呼一声,而且连表情,都没有过度扭曲,甚至也没有用纵声长笑来抵御剧痛。

    刽子手大怒,吩咐助手就地点火,再把一块烙铁烧得通红。这个猥琐的家伙呲牙狞笑着,将烧红的烙铁紧紧贴在张献忠被剜成鱼鳞状、鲜血淋漓的右肩。

    伴随着“呲啦”一声,张献忠右肩的肌肉发出了刺鼻的焦臭,浓烟熏得刽子手一阵咳嗽。撕心裂肺的灼烧剧痛,让张献忠几乎昏厥。

    然后,刽子手用小刀,一点点割下张献忠右肩的皮肤,在割到伤疤处时,刽子手将手里锋利的小刀,狠狠插进张献忠的伤口里。

    “杀了我吧,快杀了我吧!”张献忠这才感觉到绝望的痛苦和死亡的恐怖,感觉自己到了地狱,大声求饶不得,转而求死!

    “我呸!”张献忠犯的罪孽太重,刽子手反复进行几百次、上千次……足足动了三千刀,才完成任务,将张献忠凌迟处死。

    四川的老百姓纷纷买下张献忠的碎肉和皮骨,拿回家喂狗。就这样,一代杀人魔王张献忠,得到了他应得的下场,老百姓纷纷放鞭炮庆贺。

    至此,大明的天下初定,内地十八省的失地基本上收回,只剩下台湾还在荷兰人手中没有收复。为此,吴应熊让郑成功去带领水师去收复台湾,他还给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开除了难以拒绝的条件:如果郑家收复台湾,封郑芝龙为安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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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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