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远达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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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僧侣与灵符王之间发生恐怖的战争,而我是唯一的旁观者,见证了这场浩大的战争。这种战争规模,已经不亚于在那个遥远的时代,冥王的不死大军攻占阴阳两界了,恐怕也只有冥王与佛陀的战争在这场大战之上。
白色僧侣使用了邪佛之眼。
光明与邪恶,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集中于他一人之身,白色的光明,黑色的邪恶,仿佛成了一张太极图,十分的玄妙。而灵符王也爆发出了无上力量,集中冥王与佛陀的智慧与力量,发动了罕见的攻击。
两者,都是隐隐约约超越鬼王的存在,我也分不清谁优谁劣。
……
轰隆隆~~
战斗的余波终于造成了时空的紊乱,这片天地都碎裂了。在碎裂的天地洪流面前,无论是我还是灵符王,亦或者白色僧侣,都是弱小的。只有真正的无量才能抵挡天地洪流,抵挡时空的冲刷。
嗡嗡。
我们被卷入了紊乱时空之中。
我隐约模糊的看到自己掉在了一片金黄色的沙漠中,之后就失去了意识。等我再醒来时,自己已经被埋在黄沙之下了。艰难的从黄沙中冲出来,才发现自己所处的这片沙漠是一片陌生的沙漠,不是中国的沙漠,我离开中国了。白色僧侣就昏倒在一旁,全身崩溃,鲜血淋漓。
我没有管他,现在主要的是定位自己的位置。
渐渐地,我才感觉到此地是西域,也就是如今的印度。印度在古时候被称为西域,是佛法的发源地。我们现在很可能处于著名的丝绸古路中。甚至我在附近发现了古城遗址。想当年,这古路上驼铃叮当响,那是非常繁华的。只是时间无情,漫长的岁月过去,沧海桑田,这古路也破败了,不复曾经的繁荣。
世事兴衰,皆是如此。
王朝更替,古来皆是这个道理。大千世界,茫茫人间,谁有能真正的永恒存在呢!一时间,我感慨良多,甚至发现了驼队。这驼队是从唐朝时就迷失在此地的,它们已经彻底迷失在了这片沙漠中,成了这片沙漠的魂,就算是我也不能把它们带走。不过这样也好,它们属于这里,去了别的地方,反而失去了意义。
紧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迷失在沙漠中的旅客。这个人靠着喝蝙蝠血为生,艰难的活了下来。不过他已经濒临绝望了,割腕自杀,不过他体内的血液粘稠到流不出来的程度。
……
灵符王和白色僧侣战斗,竟然撕裂了时空,让我们瞬间来到西域,这不得不让我吃惊。这种瞬间之内就远达千里之外的力量,实在是太厉害了。
“还活着吗?”
我坐在白色僧侣一旁的黄沙上,手中捏着四五条沙蛇。这种蛇是沙漠中的土著,有非常剧烈的毒性,而且攻击性很猛,会攻击来往的骆驼和土著人。我很轻松的就咬掉沙蛇的脑袋,把蛇胆抠了出来,塞到白色僧侣的嘴中。
白色僧侣因为与灵符王战斗,受了巨大的创伤,能活着就不错了。
……
我喂他吃了几颗蛇胆,他缓过神来,缓缓的从地上坐起,瞧了瞧这片熟悉的天空。白色僧侣在西域呆了几十年,自然熟悉这里,甚至他来过这片沙漠。这里毕竟是佛法的起源地,是追寻佛陀秘密的最好的地方,白色僧侣自然回来探查一番。实际上,西域的很多佛窟,他都探查过。
白色僧侣看了看自己漆黑的手掌,满脸哀伤。
邪眼内的邪气已经完全爆发,正侵袭他的身躯,必须把这邪气压制下去,不然自己就会成为行尸走肉,成为一个傀儡。到时候,邪佛就会复活,传播邪恶的佛法,祸害众生。不过要想把邪佛的佛力压制下去实在是太难。把灵符王吞掉,那自然可以借助灵符王的力量,压制邪恶之力。不过灵符王现在也不知失落到了那里,自然是没有可能吞掉灵符王的,那就只有找到佛陀寂灭后的舍利了。
佛陀寂灭后,舍利共有十八颗。
其中十七颗是普通舍利,第十八颗舍利是舍利王。必须吞掉这颗舍利王,用舍利王的力量压制住邪恶的气息与力量。
白色僧侣一言不发,走向沙漠的边缘。
他要去寻找佛陀的舍利王,这舍利王,应该是在西域的中心地域。在古时候,西域这地方出现了一个阿育王,敬畏佛法,曾经寻找到了好多颗佛陀的舍利,把这些舍利供奉在佛林中。只要找到佛林,自然能够找到舍利。就算这些舍利只是普通的舍利,不是舍利王,那也能够暂时压制住邪眼的力量侵蚀。
我知道他的焦急,所以没有打扰他。
对我来说,这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不过对白色僧侣来说,倒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说,还是尽量让人家去做自己的事情。不过我倒是对此事有些兴趣,去看看也无妨。不多时,天就黑了。晚上的沙漠,寒风凛冽,吐一口吐沫,都能冻成冰块。这里的低温足以冻死人。
沙漠的气候实在是太恶劣了。
白天的时候热死人,晚上的时候冻死人。
冷热交替,神仙都受不了。不过这对我来说倒是没什么。在黑暗中,我们找准方向,前行着,像是孤独的旅客。此时我内心极其孤独,环顾四周,一路走来,竟是没有一个熟悉的朋友,这实在是太悲催了。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我绝对无法忍受这种事情发生。不过既然发生了,我也没有办法去改变,顺其自然就好。
再行半个时辰,前方出现打斗声。
我定睛看去,是三个裹着白纱的女人在围攻一个老头,这老头不是别人,正是我年轻时遇到的那个唱师。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这唱师是秦文的师傅,回想一下,秦文也已经死了很久了。
虽说我脑海中的那段记忆是虚假的,不过这虚假的记忆并不是全部都是虚假的,至少唱师这一段记忆是真的,是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可惜,我没有在西藏找到特穆尔,不然特穆尔的那段记忆也可能是真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实在是一件美妙的事情。这些老朋友们还存在着,这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支持。
……
……
三个女子出手凶狠,手拿铁钩,在唱师身上留下一道道抓痕,看起来血肉淋漓,鲜血染红了周围这片沙漠。
“我命休矣!”
唱师叹息,纵观自己一生,也算是好事做的不少,可惜却死在这里,成为这茫茫黄沙中的一具枯骨,真是时也命也,世事难料,谁又能说的清呢。这时,我出手了,我不忍心让这个老朋友就这么死去,这三个白纱女子实在是太可恶了。我出手把她们打死了。这三个女人虽然是鬼帅层次,不过却也不是我的对手,三拳两脚就打死了,很轻松,就像碾死两只蚂蚁。
唱师大喜,与我闲话家常。
原来这些年,他一直在西域闯荡,想要寻找传说中的“神之手”。
这神之手,传说是冥王的手掌。冥王与佛陀大战,佛陀施展毕生功力,以陨落为代价,斩落了冥王的一只手,用浩瀚佛法封印在了这片土地中。谁要是找到神之手,把神之手嫁接在自己的身上,那绝对是无敌。须知,这可是冥王的手掌啊,冥王的手,掌管一切,包揽一切。
伟岸与尊贵已经无法形容冥王的伟大。
神之手就遗失在此地,古往今来,吸引了无数方士、道人的追逐。我对此却并不是很热衷,只要给我时间,我也有可能达到佛陀那一层次,这又是心境的另一重变化了。眼界不同,自然看待事物的结果也不同。唱师只不过是普通的鬼帅,放在我年轻时的那个年代,算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可是放在如今,蚂蚁而已。
叹往昔峥嵘岁月,真是洗不尽的沧桑。
浮华浸染流年,人生大梦三千。
我与唱师久未相间,要说的话有很多。当谈到秦文的死去,不由心中尽皆哀伤。这人生就是如此,欢欢乐乐,哀哀伤伤。有欢乐自然有哀伤。我还记得大哥死时,我哭了三天三夜,但觉人生没有什么意义,整个人都颓废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没了。虽然这段记忆是虚假的,那个所谓的大哥也不存在,不过我是真的爱他,我爱他更胜过爱我自己。
我是个自私的人,但是对一些至亲之人,我是真的可以为他们放弃自己的生命。
有些事情,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才能想的出。这些事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的清,道的明。没有时间的沉淀,哪有美酒的芬芳。没有时间的成长,哪会懂得这么多。
长大,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反思自己的人生,才会发现,我自以为我已经长大的那段年龄,在如今看来实在是幼稚的很。我们从未长大过,而我也希望沉浸在这种成长的感觉中,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到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冷血的怪物。人间冷暖,世间自有真情。
……
……
白色僧侣与灵符王之间发生恐怖的战争,而我是唯一的旁观者,见证了这场浩大的战争。这种战争规模,已经不亚于在那个遥远的时代,冥王的不死大军攻占阴阳两界了,恐怕也只有冥王与佛陀的战争在这场大战之上。
白色僧侣使用了邪佛之眼。
光明与邪恶,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量集中于他一人之身,白色的光明,黑色的邪恶,仿佛成了一张太极图,十分的玄妙。而灵符王也爆发出了无上力量,集中冥王与佛陀的智慧与力量,发动了罕见的攻击。
两者,都是隐隐约约超越鬼王的存在,我也分不清谁优谁劣。
……
轰隆隆~~
战斗的余波终于造成了时空的紊乱,这片天地都碎裂了。在碎裂的天地洪流面前,无论是我还是灵符王,亦或者白色僧侣,都是弱小的。只有真正的无量才能抵挡天地洪流,抵挡时空的冲刷。
嗡嗡。
我们被卷入了紊乱时空之中。
我隐约模糊的看到自己掉在了一片金黄色的沙漠中,之后就失去了意识。等我再醒来时,自己已经被埋在黄沙之下了。艰难的从黄沙中冲出来,才发现自己所处的这片沙漠是一片陌生的沙漠,不是中国的沙漠,我离开中国了。白色僧侣就昏倒在一旁,全身崩溃,鲜血淋漓。
我没有管他,现在主要的是定位自己的位置。
渐渐地,我才感觉到此地是西域,也就是如今的印度。印度在古时候被称为西域,是佛法的发源地。我们现在很可能处于著名的丝绸古路中。甚至我在附近发现了古城遗址。想当年,这古路上驼铃叮当响,那是非常繁华的。只是时间无情,漫长的岁月过去,沧海桑田,这古路也破败了,不复曾经的繁荣。
世事兴衰,皆是如此。
王朝更替,古来皆是这个道理。大千世界,茫茫人间,谁有能真正的永恒存在呢!一时间,我感慨良多,甚至发现了驼队。这驼队是从唐朝时就迷失在此地的,它们已经彻底迷失在了这片沙漠中,成了这片沙漠的魂,就算是我也不能把它们带走。不过这样也好,它们属于这里,去了别的地方,反而失去了意义。
紧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迷失在沙漠中的旅客。这个人靠着喝蝙蝠血为生,艰难的活了下来。不过他已经濒临绝望了,割腕自杀,不过他体内的血液粘稠到流不出来的程度。
……
灵符王和白色僧侣战斗,竟然撕裂了时空,让我们瞬间来到西域,这不得不让我吃惊。这种瞬间之内就远达千里之外的力量,实在是太厉害了。
“还活着吗?”
我坐在白色僧侣一旁的黄沙上,手中捏着四五条沙蛇。这种蛇是沙漠中的土著,有非常剧烈的毒性,而且攻击性很猛,会攻击来往的骆驼和土著人。我很轻松的就咬掉沙蛇的脑袋,把蛇胆抠了出来,塞到白色僧侣的嘴中。
白色僧侣因为与灵符王战斗,受了巨大的创伤,能活着就不错了。
……
我喂他吃了几颗蛇胆,他缓过神来,缓缓的从地上坐起,瞧了瞧这片熟悉的天空。白色僧侣在西域呆了几十年,自然熟悉这里,甚至他来过这片沙漠。这里毕竟是佛法的起源地,是追寻佛陀秘密的最好的地方,白色僧侣自然回来探查一番。实际上,西域的很多佛窟,他都探查过。
白色僧侣看了看自己漆黑的手掌,满脸哀伤。
邪眼内的邪气已经完全爆发,正侵袭他的身躯,必须把这邪气压制下去,不然自己就会成为行尸走肉,成为一个傀儡。到时候,邪佛就会复活,传播邪恶的佛法,祸害众生。不过要想把邪佛的佛力压制下去实在是太难。把灵符王吞掉,那自然可以借助灵符王的力量,压制邪恶之力。不过灵符王现在也不知失落到了那里,自然是没有可能吞掉灵符王的,那就只有找到佛陀寂灭后的舍利了。
佛陀寂灭后,舍利共有十八颗。
其中十七颗是普通舍利,第十八颗舍利是舍利王。必须吞掉这颗舍利王,用舍利王的力量压制住邪恶的气息与力量。
白色僧侣一言不发,走向沙漠的边缘。
他要去寻找佛陀的舍利王,这舍利王,应该是在西域的中心地域。在古时候,西域这地方出现了一个阿育王,敬畏佛法,曾经寻找到了好多颗佛陀的舍利,把这些舍利供奉在佛林中。只要找到佛林,自然能够找到舍利。就算这些舍利只是普通的舍利,不是舍利王,那也能够暂时压制住邪眼的力量侵蚀。
我知道他的焦急,所以没有打扰他。
对我来说,这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不过对白色僧侣来说,倒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说,还是尽量让人家去做自己的事情。不过我倒是对此事有些兴趣,去看看也无妨。不多时,天就黑了。晚上的沙漠,寒风凛冽,吐一口吐沫,都能冻成冰块。这里的低温足以冻死人。
沙漠的气候实在是太恶劣了。
白天的时候热死人,晚上的时候冻死人。
冷热交替,神仙都受不了。不过这对我来说倒是没什么。在黑暗中,我们找准方向,前行着,像是孤独的旅客。此时我内心极其孤独,环顾四周,一路走来,竟是没有一个熟悉的朋友,这实在是太悲催了。这简直就是丧心病狂,我绝对无法忍受这种事情发生。不过既然发生了,我也没有办法去改变,顺其自然就好。
再行半个时辰,前方出现打斗声。
我定睛看去,是三个裹着白纱的女人在围攻一个老头,这老头不是别人,正是我年轻时遇到的那个唱师。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这唱师是秦文的师傅,回想一下,秦文也已经死了很久了。
虽说我脑海中的那段记忆是虚假的,不过这虚假的记忆并不是全部都是虚假的,至少唱师这一段记忆是真的,是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可惜,我没有在西藏找到特穆尔,不然特穆尔的那段记忆也可能是真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实在是一件美妙的事情。这些老朋友们还存在着,这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支持。
……
……
三个女子出手凶狠,手拿铁钩,在唱师身上留下一道道抓痕,看起来血肉淋漓,鲜血染红了周围这片沙漠。
“我命休矣!”
唱师叹息,纵观自己一生,也算是好事做的不少,可惜却死在这里,成为这茫茫黄沙中的一具枯骨,真是时也命也,世事难料,谁又能说的清呢。这时,我出手了,我不忍心让这个老朋友就这么死去,这三个白纱女子实在是太可恶了。我出手把她们打死了。这三个女人虽然是鬼帅层次,不过却也不是我的对手,三拳两脚就打死了,很轻松,就像碾死两只蚂蚁。
唱师大喜,与我闲话家常。
原来这些年,他一直在西域闯荡,想要寻找传说中的“神之手”。
这神之手,传说是冥王的手掌。冥王与佛陀大战,佛陀施展毕生功力,以陨落为代价,斩落了冥王的一只手,用浩瀚佛法封印在了这片土地中。谁要是找到神之手,把神之手嫁接在自己的身上,那绝对是无敌。须知,这可是冥王的手掌啊,冥王的手,掌管一切,包揽一切。
伟岸与尊贵已经无法形容冥王的伟大。
神之手就遗失在此地,古往今来,吸引了无数方士、道人的追逐。我对此却并不是很热衷,只要给我时间,我也有可能达到佛陀那一层次,这又是心境的另一重变化了。眼界不同,自然看待事物的结果也不同。唱师只不过是普通的鬼帅,放在我年轻时的那个年代,算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可是放在如今,蚂蚁而已。
叹往昔峥嵘岁月,真是洗不尽的沧桑。
浮华浸染流年,人生大梦三千。
我与唱师久未相间,要说的话有很多。当谈到秦文的死去,不由心中尽皆哀伤。这人生就是如此,欢欢乐乐,哀哀伤伤。有欢乐自然有哀伤。我还记得大哥死时,我哭了三天三夜,但觉人生没有什么意义,整个人都颓废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没了。虽然这段记忆是虚假的,那个所谓的大哥也不存在,不过我是真的爱他,我爱他更胜过爱我自己。
我是个自私的人,但是对一些至亲之人,我是真的可以为他们放弃自己的生命。
有些事情,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才能想的出。这些事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的清,道的明。没有时间的沉淀,哪有美酒的芬芳。没有时间的成长,哪会懂得这么多。
长大,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反思自己的人生,才会发现,我自以为我已经长大的那段年龄,在如今看来实在是幼稚的很。我们从未长大过,而我也希望沉浸在这种成长的感觉中,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到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冷血的怪物。人间冷暖,世间自有真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