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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他叫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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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火雾森林”实在是一个探险和修炼的好地方,这里魔兽众多,火系元素能量充裕,不管是打猎、还是锻炼火系魔法,火系斗气,都是十分适宜。比较恶劣的高温和残酷的环境,也在无形中锻炼着人的身体和意志。牧修从7岁起,在维特烈帝国天风城里那次”茉莉(花酒馆事件”中任人宰割开始,就深深觉知:自己想要立足于这块大陆,需要十分强大的能力,以及高人一等的地位。

    在这个”火雾森林”中更是加紧修炼,重生前的李牧野,在自己21岁后才开始了“军校训练生涯”。

    然而现在的牧修,可以算是从7岁起就逐渐开始锻炼自己的武技,和积累自己的那一点点斗气。在盖伦和霍华德地敦促之下,也当得夏练三九、冬练三伏。比前世的自己度过的“纨绔子弟”强的太多了。

    如今,已有7年武技斗气修炼洗出的牧修,在这个“火雾森林”中的锻炼效果也是非常之好。

    与树桩对战,哪里比得上亲手与魔兽厮杀呢?在课堂上听来的野外生存知识,如何比得上孤身一人身处这复杂危险的“火雾森林”中竭力求生呢?

    牧修心里虽然担心着约翰、贝罗妮卡等人的安危,但苦于不熟悉”火雾森林”的地形,没多少方向感的牧修更加找不到出路,牧修虽然可以依靠女娲的【初级洞悉】能力一次又一次地逃避强大魔兽的追杀,但是女娲无法为牧修提供方向上的建议,因为女娲的数据库本来就是牧修的脑袋瓜,牧修脑袋里没有的东西,也没法凭空变出来。女娲试过分析这里的地理地质环境,比如通过数目茂盛和稀疏的对比,判断南北,只是地球上生态学的那一套知识,在这里基本上不顶用。这里遵循的完全是一种“抽筋”的生态环境规律。

    牧修忍饥耐饿,还需要躲避各种强大的魔兽,在这里晃荡了很久,不知不觉间就过了两个月,这两个月牧修几乎走遍了”火雾森林”的二分之一面积。在这两个月里,牧修凭借女娲的探测和分析、自己制作使用诡计和陷阱,杀死了各种魔兽,也在活剥魔兽后,吸收了大量的“火系魔兽晶石”,现在体内火系元素能量大涨,整个人白ri没事身上就冒火,和魔兽也差不多了。

    另外,牧修长期吃食这里的魔兽肉类,这些魔兽肉类都充斥着躁动不安的因子,每次牧修吃完肉,都觉得yu(火焚身。牧修苦于身体里蓬勃生长的这一种“yu(火斗气”,只能尽量逼迫自己把它发出体外,过了几次,他竟然洋洋自得地告诉女娲:

    “看见没有?小爷天生神力,这是强大的火系斗气!火系斗气!”

    小白长到了一米多,战斗力虽然很低微,但可以变成各种工具的形状,牧修砍树把小白弄成斧头,挖掘陷阱把小白弄成铁锹……各种乱七八糟,不一而足,小白对此不满,但每次战斗后有魔兽当食物,还是十分高兴的。

    女娲的感知力强大无匹,牧修的鬼心思层出不穷,小白对挖掘陷阱也慢慢情有独钟,一意识一人一蛇组合,成为了这个“火雾森林”里最卑鄙狡诈的角se。

    “也不知道约翰、贝罗妮卡、盖伦、霍华德、雷曼他们怎么样了。”牧修嘴里吃着”三尾松鼠”鲜嫩的肉,自顾自想着。

    “牧野,12点钟方向有一些生命气息,好像是人类!正在朝这边赶过来。”女娲说到。

    “终于有人路过了吗?小爷我在这里单机了这么久,等得想哭。”牧修把火踢灭,“跐溜跐溜”爬到了一棵树上,他的衣服早就破烂得不像话了,现在身上披着的是自己用魔兽皮毛制作的皮衣,武器是几根锋利的魔兽骨骸。牧修看着树下远方的影子,敌我莫变,还是先观察一下。

    远处开过来四辆马车,一共二十几匹马,以及三个武士,十几个随从打扮的下人。

    “火雾森林”里危机四伏,牧修真想知道他们这一行怎么安全到了这里。

    “卡伦男爵阁下,我们的旅途已经度过了五分之四了,相信明天这个时候,咱们就能回到我国的疆域了。”一个管家样子的人坐在马车前,马夫旁边的位置上,朝马车内说到。低调装饰的马车车厢外层,有一个羚羊的图案,这队人马属于【冬羚羊卡伦家族】,这是东多明萨克帝国一个曾经辉煌,现在渐渐式微的家族。

    “里比尔叔叔,您是看着我长大的,您只要喊我狄克就好了。”那是个年轻人的声音,好像只有十五六岁,说话温柔,语调恭敬,却让人如沐chun风。

    “小主人,您说的对,只是老朽不敢忘老主人的恩情,老主人他……哎”管家里比尔好像想起了伤心事,随即默然了,那个小主人狄克,在马车内也没有接话。

    前面骑马的三个武士,突然止步,只见一个虬髯大汉对着树林喊道:”什么人?是否现身相见?”,旁边一个穿灰se长袍的男人,拿出一张大弓,拉开来拈着一支箭。

    牧修在树上的身形被人发现了,牧修观察,这队人看起来只是普通过路的路人,不是强盗也不是官兵。就一骨碌跳下树来。他身上破破烂烂裹着兽皮,腰间挂着兽骨,看起来如野人一般。

    “大人您好!小的是此间的猎人,之前和几个兄弟进此森林打猎,却遇到了厉害的魔兽,大家四散逃去,我也迷路了,今天正准备在树上掏掏鸟蛋,不是故意藏在树上的。”牧修谦恭地低下头,缓缓说道。

    马车门帘掀开,走出来一个一头银发的少年人,看起来十六七岁。他对身边的人说:“正好大家也累了,在此稍事休息吧。”

    众人看牧修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全身都是兽皮兽骨,看他的确像个小猎人,在这里也呆了很久的样子,瞬间就放松了jing惕。那三个武士走过来,虬髯大汉说:”小兄弟,好本领。这‘火雾森林'中危机重重,你孤身一人能活下来,也相当不简单了。”,顺便拿眼睛扫过牧修周身,看他的确没什么别的武器,这才最终放心。背着弓箭的汉子让下人拿了几个黑面包过来给牧修。牧修不疑有他,口中道谢,拿过面包狼吞虎咽起来,牧修也没那么饿,只是样子还是要装一下,伪装自己已经成为了这个曾经的“易容之王”的本能,只有这样,才会活得更久。

    此时,狄克也拿过来一壶水,递过去给牧修。牧修点头称谢。

    “陌生的小兄弟你好,我是冬雪城的狄克.卡伦。请问怎么称呼?”语调诚恳,牧修心里想着,这个年轻人倒是礼贤下士,对自己人对外人都很亲热,倒是个人品很好的人,比自己以前接触过的其他贵族好得太多了。

    “小的叫牧拉克.修泽维尔。是焚风堡的猎户,见过大人!”牧修随意编了个名字,听起来也的确像是个普通少年的名字。

    “哈,我们是行商,刚从焚风堡那边过来,现在要回东多明萨克帝国,小兄弟可要一起上路?”狄克见牧修虽然衣不蔽体,但自有一番风度,焚风堡的猎人,年轻尚小能独自在这【火雾森林】生存,看来也不是弱者,起了结交之心,语气大是诚恳。

    “多谢大人!我正怕没办法回去呢,先跟着大人走出这片森林再说!”牧修的确不认识路,既然是商队,跟着能早点走出森林,到时候再看着办。

    “小兄弟,你这个徽章很别致啊。”一直没说话的三个武士中的最后一个,突然走到牧修身前,闪电般出手。牧修心神一紧,但控制住了自己没动手,装作没反应过来,傻愣愣地盯着这个满脸微笑的英俊武士。牧修坠崖后身边的东西都丢光了,除了这个【暴风佣兵团】的白银徽章,因为一直是穿着线,当项链戴在脖子上的,所以幸好没在跌落悬崖的过程中遗失。

    那是一枚做工jing细的白银徽章,上面镌刻着图案——一阵暴风围绕着一座城池。正是【暴风佣兵团】的标志。

    牧修还没等那人说话,神se突然变得黯然,说:“我曾经在打猎中遇到一个垂死的武士,他受伤很重,我将他带回村子里医治,他却还是死了,死前送给我这个徽章,我一直留着,没有拿去卖掉。”牧修神情悲哀,说起来毫无破绽,猎人在打猎中碰到佣兵或者士兵也是常事。

    “原来是这样啊,小兄弟,这枚徽章是【暴风佣兵团】的徽章,看来你救的那个人,是一个佣兵了。却不知他叫什么名字?”那个武士手上拿着这枚徽章把玩,一脸笑容。

    牧修仔细看那个夺他徽章项链的武士,那武士高高瘦瘦,腰间带着短剑,看起来英武非凡,一脸似笑非笑,看不出深浅。这是个极厉害的人物,牧修想道。牧修想了想,一脸悲哀,嘴上却说:

    “他叫约翰。”

    牧修眼中竟是痛苦,肚子里却笑岔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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